「逍遥法外」——
逍遥:悠游自得的样子——
本身中性洒脱的一个词搭配上了「法外」却成了一个含贬义的词汇。
任何一个被冠以这个成语修饰的人物,除了十恶不煞的杀人狂魔,要么就是背景深厚的贪官污吏——总之任何一个人不会去把这个词往一个积极正面的地方去考虑。
人被杀,就会死。
犯了错,该被罚。
——就仿佛从小到大我们认知的地球围着太阳做周期运动一般,在正常不过了。
然而这个词,在S市的司法界里,却有着另外一层含义——
这是一个在法庭上被享有不败传说名号的律师的头衔——
据说,这个律师在两年前犹如一颗突然出现的流星一般,滑进所有人的视线。紧接着在短短时间内便势如破竹地接连完成99场官司,无一败诉——
各位一定觉得我在开玩笑是吗?
「连胜99场什么的,以为是小说吗?」
然而验证的方法却很简单——因为有胜诉方,便注定有败诉方。
不相信胜诉的另外一个验证办法,便是去采访一下那接连不断出现的败诉者了——
这不是做梦,但似乎一时间许多的律师都开始安慰自己这是梦。
然而当这位年纪轻轻,一头乱发的少年大摇大摆地坐在对面的辩护席上时,一切的一切就又将他们拉回了残酷的现实。
思维缜密,逻辑偷换,心理压制,关键时必杀的证据——
名声远扬,然而人类永远不愿相信自己没见到的事实——尤其是对自己不利的事实。
——于是乎,这些怀着不同目的的人将阴谋论的矛头指向了他。
尽管一件又一件的事实摆在桌上,但「谣言」也演变得更加扑朔迷离。
「可能是与对方的交易来进行炒作。」
「哪位顶级律师的顶包师。」
还有——
「与法官不可告人的交易。」
然而谣言终究止于智者,或者说只是止于没有证据的现实。
——没有任何特殊的身世,没有富贵的家业,唯独就是在小时候其父收养了一名女孩。
然而这并不能代表什么——
于是那些同行只得默默看着这个少年在法庭上一次又一次华丽的「表演」,然后将他们的希望无情碾碎。
两年前,少年以顾逍遥的名字首次进入法庭。
两年后,「逍遥法外」成了他的名号。
而现在,S市中级人民法院——
噪鸣的蝉声宣告着盛夏的降临。地处海滨的S市气温也马不停蹄地上升到一个极点。原是车水马龙的街道上此刻早已空无一人,想必一个个都躲在空调房间里啃着西瓜避暑吧?
此时此刻,即使法庭内已经将空调打到了21°,但却依然没有丝毫凉爽的感觉。旁听席上众多记者的视线紧紧凝聚于场上,或皱眉或期待——无数人手中的笔悬停在记录本的上方,不约而同地屏神凝息地等待着庭上第一个声音传出。
被告席上,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摊靠在椅子上。两坨肥肉无力耷拉在脸庞,随着他的呼吸轻轻摇晃着;一双贼眉鼠眼的眼睛狡黠地转来转去;在他身边是一个一头金发的男子,俊俏的脸庞还未完全褪下稚气,正一脸严肃而仔细地翻看着手中的案宗。
国徽下的审判台上,成熟而又稳重的法官合上手中翻读完的厚厚资料,朝着被告席的位置朗声发言道。
『对于原告提出的关于朱华工厂少发拖欠员工工资一案,被告可以开始陈述你们的证据——』
金发男子彬彬有礼地站起,朝着法官微微欠身一下,举起了手中的合同——
『法官大人——这是我的当事人在与原告人林先生当初签署的合法劳动合同。上面可以很清楚地看到所有的雇主与雇员应当履行的义务。比如说工资第一条,雇主会在每个月10号前发放雇员上月工资,并且每个人的工资都已经明确表明好并且距我当事人所言,都是经过认真商议后的结果——』
『另外,合同上同样注明过,如果是雇主个人原因导致当月没有完成雇主布置的业绩,当月工资雇主有权利扣除——』
『而据我当事人所说,之所以少发林先生的工资,原因就在于他没有完成当月目标的500kg的生产计划,并且这种情况持续数月,对被告的权利造成了损害,我的当事人钱老板才不得不实行他的合法权利——』
『另外合同上同样注明过,上述所说的这条被告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再次强调「个人原因」,林先生在岗期间有多次消极怠工,迟到早退的现象!根据合同中的这一条,钱老板甚至有权让林先生承担这笔亏损!——』
『而如今,我与我的当事人都不能理解为什么原告林先生会用少发工资为由把我们告上法庭。履行劳动合同难道不是一个雇员应该做的义务吗?——』
『所以,我认为我的当事人完全无罪。以上——』
年轻的律师念完了自己的证据陈述词,自信满满地坐了下来。
就在他刚刚坐下的那一刹那,位于原告席上一位二十多岁的青年悲愤地拍着桌子,冲着刚刚坐下的金毛大声嚷叫——
『当初他明明说的就不是这个工资!你凭什么要包庇他!——』
『反对!法官大人对方原告正在对我进行无理由的人生攻击。』
犹如机器一般,金毛一本正经地起身回答道。
『反对有效,原告请注意你的态度!』
局势一边倒地朝向被告,完美的陈述几乎奠定了胜利的风向标——然而旁听席上的记者,却依然面色沉重,笔尖在本子上飞快地划过字迹——
这是一场极其简单的劳动纠纷案。
就如同7点档老娘舅的晚间剧一般,朱华工厂的钱老板连续数月少发了工人林先生的工资,被林先生一气之下告上法庭。
然而场上的记者却并不是因为所谓的正义得不到伸张而沉重,与之代替的,有着另外一个理由——
『原告方律师你还有什么问题吗?——』
此刻在原告方。
更准确的说,是来自一个与身前「律师席位」极其不符的一个青年身上。
坐在这里的律师并没有去翻看摊在桌子上散乱的案宗,一头凌乱的黑发配合上不雅观的坐姿像极了一个年纪轻轻的地痞流氓。在之前金毛陈述时,他就一直保持着这样闭眼点头的动作。
他忽然睁开眼睛,一双带着笑意的眼神缓缓扫过对面的原告席,最终停留在对方的律师席位上。
明明仅是带着笑意的一眼扫视,钱老板却犹如一瞬间被强大的猎食动物盯上一般,脊背瞬间一凉,脖子却隐隐沁出汗水——
金毛不卑不亢地迎上青年的视线,看着那个约莫刚刚成年的律师缓缓站起:他的嘴角上翘,带着一抹自信的目光注视着自己。金毛不由提高了警惕。
旁听席顿时发出了一阵细微的骚动,但很快又安静下来。所有人的视线竟都怀着一丝希冀看着那个青年。
青年清了清嗓子,缓步走上法庭中央。在身旁原告当事人林先生充满期待的目光下,缓缓开口:
『对于被告的发言我是没有什么问题……但是——』
青年缓缓举起了手中的文件,一手指着金毛前面所说的那条关键条款——
『嗯……尊敬的审判长,你看啊,这个条款的墨迹要比整个合同其他文字要深一点。再说合同都盖好章后曾经在乙方留存过,一定是乙方后来加印上去的!我要求对这份合同进行鉴定!』
金毛很显然没有料到青年会提出这种要求,脸色一变立马起身:
『反对!这是污蔑——』
『污污污,污啥污?我觉得这条自己深,怀疑你们有着不可告人的操作,提出验证要求有什么问题吗?金——毛——?』
青年双手撑在金毛的桌前,犹如个顽童一般大声嚷嚷,还可以延长了金毛二字。
——耍无赖?
金毛出道已经快一年里,期间也接手了不少案件,可身为斯坦福法学院毕业的高材生,他做梦都没有想到对方会有这种情况。
『反对无效——但是原告方,本审判长怀疑你故意延长时间,如果结果不能改变,本审判长可能会让你承担鉴定费用。』
『这是个人要求,我会完全负责的啦~~』
『可以,文件鉴定需要几个月时间,今天我们——』
『等等,等等!法官!——』
钱老板突然神色慌张地起身打断了法官的严审判决——
『几个月时间?开什么玩笑?工厂现在已经因为负面新闻而遭受损失了!我可没这时间再赔他们一帮乡下人玩什么法庭游戏——』
『不想等不想上可以认输啊~~你也不看看你这份合同,只有傻子才会签吧?我的当事人肯定被你们骗了!——』
金毛神色一凛,刚想开口反对,身旁的钱老板却抢过机会,再一次大声喊道:
『你这小鬼什么意思?跟我们签合同的又不是只有你们一个人,所有的雇员都跟我们签了这份合同!——』
『你说签了就签啊?这是法庭,证据呢?』
青年摆摆手,不屑地说到。
『嘿你等着!合同全在办公室!我这就叫人拿来让你心服口服!』
征得审判长同意后,钱老板便急匆匆地打电话招呼起了人。打完电话还一脸挑衅地看着青年——
『有什么必要呢?你们根本没有机会赢的,等会儿来了输的太惨也不好看——』
『钱老板,还不好说哦~~』
看到青年嘴角突然露出一抹自信的神情,才反应过来的金毛顿时惊觉可能中了陷阱。然而为时已晚,可能某个干差事的小工正马不停蹄地赶过来了吧?
金毛顿时露出了一抹恨铁不成钢的表情,然而下一秒良好的素养让他收敛了起来。他倒要看看,对方怎么在这种必胜的情况下翻盘?
气氛变得安静下来。所有人都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等待着合同的到来。原告席上的林先生惴惴不安地看着顾逍正用着手机看着某站的新番,笑得不亦乐乎。
半小时后,两沓子厚厚的文件出现在审判台上——
青年一张张地仔细阅览着,自始至终都带着一抹笑意。所有人都屏息凝神地看着台上的青年,直到青年看完最后一张合同,伸了个懒腰:
『唉呀妈呀!看得累死我了——』
记者们顿时大跌眼镜,金毛顿时一脸严肃地起身质问道:
『请问前辈您看出什么问题了吗?』
『嗯……没有。一模一样,除了雇员签名只字未差。』
『我就说吧!你果真就是在拖延时间!你玩我呢?——』
钱老板怒吼出声。
金毛暗自松了口气,然而胜利的喜悦还未爬上眉梢,却看见台上青年又一次发言道:
『但是现在,我认为该合同为格式条款,格式条款的定义要符合两个条件,一则该条款为事先拟定,未与对方协商,这似乎非常符合上面林老板同意的观点;第二个条件是重复使用,我现在申请将刚才被告提供的这叠合同作为我方证据,证明该条款重复使用了许多次。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青年微笑着转过身,看着脸色顿时惨白的金毛:
『恭喜你们,这三条条款你们全部符合!』
全部符合,代表合同无效——
局势一瞬间180°的大逆转,而这一切就都发生在过去青年所说的一句话里。
被告席上两人脸上一瞬间毫无血色,而法官的眼睛里也闪过了一丝欣赏的光亮。
大局已定——半小时后,法官宣布了原告方林先生的胜诉。
一锤定音,林老板肥胖的身体一下子瘫倒在座位上,双眼无神;金毛愤愤起身,收起案宗便头也不回地冲出了法庭。
——接着,最沸腾的莫过于旁听席上那个个举着长枪短炮的记者了!压抑了近三个小时的他们瞬间激动地冲开警卫涌入审判区域,争先恐后地冲着青年举起了一个个黑压压的话筒。
『顾律师,这次是你第100次胜诉,从此奠定了你辉煌的战绩,请问你有什么想说的吗?——』
『连胜100场真正做到百战百胜!请问顾律师你是如何做到的?——』
『这次您的对手可是毕业于世界著名法学院,你能给你的对手一些评价吗?——』
那青年却仿佛已经知道会发生这种状况似的,随着金毛的离席,他整个身子便犹如炮弹一样瞬间弹起,拉起身旁还正傻笑着的林先生头也不回地冲出了法庭。
『顾律师请留步!——』
『等等,先生!——』
『顾律师,顾律师!』
……
身后黑压压地人群瞬间跟上了青年的步伐,可青年却充耳不闻,继续发了疯似地推开那扇厚重的大门。
『顾律师……我们这是赢了??』
『废话,你聋了吗?一共十万,丫的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快走!』
『您不用等那些记者吗?』
『等个p啊,快走!』
可怜那林先生还没从喜悦里回过神,就被前面那个青年拉着穿街走巷,晕头转向地来到附近一条老旧的弄堂里。青年向他做了个嘘声的动作,悄悄地把头往外探了探,呼了口气又把头缩了回来。
『那个……顾律师?』
『咋?都帮你打赢官司了,你不会不给钱了吧?我告诉你旁边就是法庭你信不信我用相同的理由再去一次啊?——』
『啊!怎么会!可是顾律师我们还没谈过报酬问题,那个……』
『不用麻烦了,身上有没有零钱,整的一张红票子也行。』
啊勒?
『顾律师??』
『喂我说你不会真不给钱吧?我说过价格不会为难你们的,可是你不会连一张红票子都没有吧??』
杂乱的头发配上他凶巴巴的语气,地痞的模样又出来了——
『有有有!顾律师这就是酬劳?』
林先生连忙掏出了钱包从里面掏出了一张皱巴巴的红票子。
『对对对!就是酬劳了!谢谢老板啊!』
一瞬间青年的表情犹如变脸一样变得巴结起来,喜上眉梢地收了钱,冲着林先生挥挥手
『我走了啊,欢迎下次再来啊!』
一阵刺耳突兀的铃声响起,青年不知道从哪里什么时候已经掏出了手机:
『妹妹啊~~我马上就过来~~哎要不是一堆麻烦的记者对你英俊帅气机敏睿智的哥哥围追堵截的话我早就到超市了……唉啥?15一斤的排骨!?还有十五分钟?丫丫的我马上就到!你赶紧拿个两袋放篮子里!快快快,别被老阿姨她们抢了!!!』
等林先生反应过来,眼前的青年早已消失在了眼前的街巷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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